最新一章意外的不虐了,反而有点写实,两个人成了姐妹。话说曼妮室友还以为是丹丹
zjr1998:↑羞辱情节描写的太好啦 两平米的小隔间跪着罚抄写这段看着太爽了
共鸣了。我也很喜欢这种感觉,空间压缩后羞辱感,压迫感,以及味道的感觉都会增强。
另外老兄说人物状态变化有些快的问题,其实是我写的时候只关注涩涩的部分,遇到其他情节节奏就会加快。这个问题后面会有改进。
第三卷 权力的游戏
When you play the game of thrones, you win or you die. There is no middle ground. --Cersei Lannister
第三卷 第一章
瓦宁,万胜娱乐城。
这座矗立在城市核心区的摩天大楼,是瓦宁对外展示繁荣的一张金名片。它集高端餐饮、五星级酒店、顶级夜总会以及著名的地下赌场于一身,是整个瓦宁乃至周边地区最大的销金窟。
夜幕降临,大厦25楼那间宽敞奢华的总裁办公室内,灯火通明。
巨大的红木办公桌前,站着五六个身穿笔挺西装的中年人。他们都是万胜娱乐各个部门的高级经理,此刻正手里拿着报表,神情肃穆地轮流汇报着集团近期的运营情况。
办公桌后,坐着一个面无表情的中年男人。他靠在真皮老板椅上,手里把玩着一串佛珠,偶尔开口给出一个简短的结论或指示。每当他开口说话时,那几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经理都会立刻停止汇报,齐刷刷地躬下身子,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卑微姿态。
这个男人,正是瓦宁所有娱乐产业的最高负责人,三公主李曼妮的那位“新爸爸”——陈明昂。
“……关于三楼VIP赌厅的营收,这个月比上个月增长了百分之十五,主要是因为……”
一名经理正在汇报着业绩,陈明昂听着听着,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没有说话,只是将身子向后靠了靠,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了两下。
一直站在他身边的漂亮女秘书极有眼力,立刻察觉到了老板的细微需求。她微微侧头,对一直候在办公室墙边的一个穿着制服的服务员招了招手,低声吩咐道:
“去,陈总要方便一下。
陈明昂低声骂了一句,一脚踹在佳佳肩膀上,将她踹翻在地。然后他自己飞快地整理好裤子和衣摆,换上一副慈爱的笑容,对着门口喊道:
“是曼妮来了吗?快进来,爸爸没在开会!”
大门应声而开。
李曼妮一身素净的高定连衣裙,迈着优雅的步子,径直走了进来。
那一瞬间,她就像一朵盛开在冰山上的雪莲,清冷、高贵,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距离感。她目不斜视,眼神根本没有在屋里的其他人身上停留哪怕一秒,仿佛在这个空间里,除了陈明昂,其他人全都是空气。
而屋里的那些人,无论是刚才还在汇报的大佬,还是平日里威风八面的经理,此刻都极其自觉地向两旁退开让路,并且微微低下头,摆出一副恭敬的姿态,生怕自己的目光亵渎了这位大小姐。
李曼妮走到陈明昂面前,脸上那层冰冷的霜雪瞬间消融,取而代之的是如朝阳般明媚的笑容。
“爸爸。”
她甜甜地叫了一声,便自然地坐在了办公桌旁的那张椅子上。
几位瓦宁娱乐行业的巨头大佬,此刻都极有眼色地立刻闭嘴,仿佛生怕打扰了这对父女的温馨时光。
李曼妮看着陈明昂,关切地问道:“爸,医生上次让你喝那种苦茶降血压,你这两天喝了没?”
陈明昂无奈地摇摇头:“那个茶又涩又苦,实在是喝不下去。”
李曼妮像是早就料到了一样,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罐子:“我就知道。那个茶主要是梗苦,我这两天在学校没事,把里面的茶梗一根根都挑出去了。现在不苦了,您先谈正事,我给您泡一杯尝尝。”
说着,她打开罐子,动作优雅地开始摆弄起桌上的茶具,每一个动作都赏心悦目,透着说不出来的优雅。
站在办公桌前的一个胖胖的中年人见状,忍不住由衷地赞叹道:“啧啧,看看咱们三公主,不仅气质高贵,这孝心更是没得说。别说整个瓦宁了,就是翻遍整个邦,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能比得了的大小姐了。”
旁边另一个瘦高个经理急忙接茬,一脸神秘地说道:“那哪能比啊!这气度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学出来的。你们听说了没?前几天咱们这下大雨,学校女生寝室门口积水了泥泞不方便过。”
众人都好奇地竖起了耳朵,连陈明昂也被吸引了注意力,笑吟吟地看着他。
瘦子见成功吸引了老板的注意,更加卖力地表演起来:“当时学校为了让几位大小姐过去,特意组织了一些女学生趴在水里,搭成了一座‘人桥’。我听说别的几位小姐踩着人背跑过去,但是咱们家大小姐,你们猜猜她是怎么做的?”
几个人十分配合地捧哏:“怎么做的?快说快说!”
瘦子得意地一拍大腿:“咱们大小姐啊,那是把自己的鞋脱了!光着脚踩着那些女生背上走过去的!”
话音刚落,几个人立即露出满脸震惊和赞赏的神色,仿佛听到了什么感天动地的圣人行径。
瘦子继续煽情地说道:“这事儿现在街上都传遍了!人人都夸咱们大小姐心善!你们想啊,那鞋底多硬啊,咱们大小姐是怕把那些搭桥的同学给踩疼了啊!这是什么?这就是由内而外的涵养!”
“据说当时那些趴在水里当桥的女生,有的感动得直哭呢!说是能被咱们大小姐这么温柔地踩一脚,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是啊是啊!这才是真正的贵族风范!”
“太难得了!大小姐真是菩萨心肠!”
众人交口称赞,马屁拍得震天响。
陈明昂听得心情大悦,难得地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这丫头……”
说着,他极其自然地伸出手,在李曼妮娇嫩的脸颊上轻轻摸了一把,手指甚至在她的下巴处停留了一瞬。
这个动作亲昵得有些过分。但无论是陈明昂还是李曼妮,都表现得极其坦然,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互动。而周围那些人精更是眼观鼻、鼻观心,谁也没敢露出半点异样的神色。
“就是心太软!”陈明昂收回手,满脸宠溺地总结道。
正在泡茶的李曼妮没有反驳,只是微微垂下眼帘,嘴角轻轻翘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那个瘦子看到三公主笑了,立马骄傲地挺起了胸膛,仿佛自己刚刚立下了一件不世之功。
李曼妮动作娴熟地将那杯特制的“无梗茶”泡好,双手捧起精致的紫砂茶杯,轻轻放在陈明昂面前,声音柔顺:“爸爸,喝茶。”
她直起身,目光无意间扫过办公桌旁。那个刚刚被陈明昂踹倒在地的佳佳,此刻正狼狈地试图从地上爬起来,身上那件内衣因为刚才的撕扯有些歪斜,露出了大片狼藉的皮肤。
李曼妮那两条精致的柳叶眉微微皱了一下,原本明媚的脸上毫不掩饰地露出一丝嫌恶与反感。
看到女儿神色的陈明昂立刻沉下脸,转头对站在旁边的秘书呵斥道:
“怎么做事的?以后注意点!大小姐来的时候,把这种脏东西都收好!别污了大小姐的眼睛!”
“是是是!是我疏忽了!”
秘书吓得连连点头。她看了一眼地上的佳佳,发现那女孩刚才被踹得有些重,一时半会儿竟没爬起来。秘书眼珠一转,机灵地拿起旁边沙发上原本用来遮盖古董的一块暗红色绸布,大步走过去,直接罩在了佳佳身上。
佳佳被蒙在绸布下,蜷缩成一团,立刻停止了所有挣扎,一动也不敢动,就像一件被临时遮盖起来的、见不得光的破旧家具。
眼不见为净,李曼妮这才收回目光,脸上恢复了平静。
在场的几位经理都是人精,看这架势知道父女俩有体己话要说,便极有眼色地纷纷告辞。
“陈总,大小姐,那我们就先不打扰了。”
临走前,他们依然毕恭毕敬地向陈明昂和李曼妮深深鞠了一躬。这一次,李曼妮没有完全无视,而是微微点了一下头,那姿态依旧矜持而高贵。
“哈哈哈!”陈明昂放声大笑。
当年,他蹲在狗窝里,三公主随手丢给他一根冷冰冰的肉骨头,眼神里满是施舍与不屑;
当年,在他那个破败的家,却看到三公主的亲生父亲——那个权势滔天的男人,正把自己那个怯懦的老婆按在桌子上,一边前后耸动,一边指着他的鼻子训斥他无能……
这些画面曾像刀子一样刻在他的心上,留下一道道干裂的、无法愈合的伤口,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都在隐隐作痛。
而现在,看着自己“可爱女儿”的种种表现,就像是一股神奇的清泉,缓缓流过那些伤口,让它们慢慢弥合。
他伸手捏了捏李曼妮的脸蛋,笑骂道:“行了,小贱货,别在这儿发骚了。一会儿咱们就回家。今晚和你妈妈咱们一家三口,好好‘团聚’一下。”
听到“团聚”两个字,李曼妮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乖巧地点了点头,收敛起那副媚态,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恢复了端庄的坐姿。
陈明昂喝了口茶,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随口问道:“对了,问你个事。你们学校那个教务主任高素梅,最近怎么样了?我听说最近刘莹不在学校,去邦里开会了,她好像很活跃啊?”
提到高素梅,李曼妮微微皱了皱眉,语气里透着一丝厌恶和嘲讽:“是呢。以前刘老师在的时候,她挺老实的,见谁都低着头走,话都不多说一句。可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自从刘老师走了之后,她就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拿根藤条,整天在教学楼里转悠,拿出一副校领导的架势。看着谁不顺眼就抽,简直像个疯婆子。前两天,连小惠都被她莫名其妙打了一下手心。”
“打小惠?”陈明昂挑了挑眉。
“是啊,虽然后来她知道小惠是我的人,吓得赶紧跑来跟我认错,但这人现在确实有点不像话。”李曼妮压低了声音,“而且,她身边现在聚了好几个原本被边缘化的老师,整天嘀嘀咕咕的。爸,您要不要给刘老师提个醒?别等刘老师回来,学校都被她搞乱了。”
陈明昂听完,不屑地轻笑了一声。
他摆了摆手,语气笃定:“没必要。你也太小看你们那位刘莹老师了。她比你想的要高明得多。那个高素梅?哼。”
李曼妮有些不解:“可是,我看她这次底气挺足的,好像真的有什么倚仗似的。”
“她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陈明昂淡淡地说道,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你看刘莹现在的态度。学校里闹成这样,她却在外面漫不经心,一点都不急着回来。这就说明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陈明昂放下茶杯,看着窗外的夜色,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场戏,赢家肯定还是刘莹。我只是很好奇……这次,她会怎么玩呢?”
小空间的压迫感,坐着凳子脚踩在桌子上和头平齐,刻意的高低差羞辱感太强了!期待更多的剧情。
第三卷 第二章
瓦宁高级中学,教务处主任办公室。
高素梅坐在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手里捧着一杯热茶,目光透过窗户,俯瞰着整个校园。她的嘴角挂着一丝难以抑制的得意笑容,仿佛这所学校的一草一木都已经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在这所学校里,高素梅其实是个“老人”了。当年她一毕业就留校任教,荣升教务主任的时候,刘莹还没有调来。那时候老校长已经病倒,高素梅一度认为,这瓦宁高级中学的校长宝座,非她莫属。
要知道,瓦宁高级中学可不是普通的学校。它是李族长统治地区的最高学府,也是整个势力范围内唯一能够容纳高层子弟读书的学校。李族长手下那些手握重兵的将军、管理一方的高官,他们的子女几乎都在这里读书。谁坐上了这个校长的位置,谁就等于握住了通往瓦宁核心权力圈的门票。
可偏偏就在那个节骨眼上,刘莹那个贱人来了。
她空降而来,不仅直接接管了学校的实权,还用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手段迅速站稳了脚跟。高素梅的美梦还没做醒,就被狠狠地踩在了脚下。
这几年,高素梅过得很憋屈。她不得不收起所有的野心,在刘莹面前表现得像个恭顺的鹌鹑,因为她清楚地知道,无论是背景还是手段,那个时候的自己都斗不过刘莹。
但是,忍耐终究是值得的。风水轮流转,机会终于来了。
前不久,一位从北边大国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回到了瓦宁,投奔到了李族长麾下。在这个遍地是文盲和大老粗的军阀地盘里,这种拥有真才实学的海归人才简直是凤毛麟角。没过多久,这个人就受到了李族长的极度重用和提拔,一路青云直上,现在已经是李族长的副手、地区管理委员会的核心委员,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高素梅在一次偶然的闲聊中听说,这位名为宋奇的大人物,竟然是瓦宁中学的毕业生。
听到那个名字时,她心跳都漏了一拍,连夜翻出了那几年前的旧档案和发黄的毕业照。
手指在照片上划过,她先是看到了那个站在正中间、笑靥如花的女孩——那是年轻时的她自己。当年的高素梅,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是公认的“班花”,是全校男生梦寐以求的女神。那时候的她,走路都带着风,眼神里永远透着一股高傲,根本不屑于多看周围那些土包子男生一眼。
顺着名单,她在照片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名字——宋奇。
照片里的那个男生,瘦小、阴郁,低着头,似乎在躲避镜头,存在感稀薄得像一团空气。
高素梅盯着那张模糊的脸看了半天,脑海里依然一片空白。说实话,她对这个老同学一点印象都没有。在她的青春回忆里,这种毫无特色的男生连当背景板的资格都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高素梅心中升起一股狂喜,以及一种理所当然的自信。
“宋奇……哼,原来是那个不起眼的小子。”高素梅对着照片自言自语,嘴角勾起一抹暧昧不明的笑意,“这种性格孤僻、不敢说话的男生我见多了。当年我那么耀眼,他肯定也和别的男生一样,在角落里偷偷地看过我无数次吧?”
在高素梅的逻辑里,既然她是当年的班花,那么所有的男同学都理应是她的裙下之臣。宋奇当年之所以没存在感,肯定是因为自卑,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高贵的她,所以只能把那份爱慕深深地藏在心底。
“男人嘛,不管混得多牛,心里永远都给初恋或者暗恋的女神留着位置。”
高素梅觉得自己终于时来运转了。她坚信,凭借这层“老同学”加上“昔日女神”的双重身份,拿下宋奇简直易如反掌。
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四处宣扬这件事,把她都记不起来的同窗情谊吹得天花乱坠。随着宋奇的地位越来越高,高素梅在学校里的调门也越来越高。一些原本就对刘莹不满、或者想投机取巧的老师,开始慢慢向她靠拢,聚集在她周围。
这次刘莹出差去邦里开会,对高素梅来说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她压抑了许久的野心彻底爆发了。
她拿着藤条在学校里立威,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这瓦宁中学不姓刘,以后也可能姓高。
“论能力,我不比那个贱人差;论手段,我也未必输给她;论长相,我也未必比她差了!”
高素梅抚摸着自己虽然眼角有了细纹、但依然风韵犹存的脸庞,看着窗外的操场,心中暗暗冷笑,“我以前唯一输给她的,就是运气,就是上面没有说得上话的人。”
“但现在,不一样了。”
想起前几天,她终于鼓起勇气,给那位早已飞黄腾达的老同学宋奇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宋奇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似乎停顿了好几秒才说话。
但在高素梅看来,那根本不是因为宋奇想不起她是谁,而是因为——他紧张了!
“肯定是太激动了,没想到当年的女神会主动联系他。”高素梅美滋滋地想道。
宋奇在电话里虽然话不多,但语气“非常客气”,不仅问了她的近况,还顺着她的话头“关心”了学校的发展。
“高主任……哦不,高素梅同学,好久不见。”
回想起宋奇在电话里那句略显生疏的称呼,高素梅却把它解读为一种久别重逢的深情与克制。
“只要这层暧昧的关系在,那个校长的位置……”
高素梅眯起眼睛,舌尖轻轻舔过有些干燥的嘴唇,眼底闪烁着贪婪的光芒,声音低得像是在梦呓:“如果我有机会和他更进一步……”
她仿佛已经看到那张象征着最高权力的椅子,正在向她招手;更仿佛看到了那位位高权重的“老同学”,正像当年那些卑微的男生一样,捧着鲜花和皇冠,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就在高素梅沉浸在即将掌权的在美梦中时,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了。
一个穿着整洁的灰色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面相严肃有些刻板。
但一进门,看到老婆阴沉的脸色,他在端着的架子瞬间就垮了,脸上露出了一丝怯懦。
“素梅,怎么了?谁又惹你生气了?”赵德仁小心翼翼地问道,顺手关上了门,腰背也不自觉地弯了几分。
高素梅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盯着他,眼神锐利得像要把他看穿:“赵德仁,你这两天背着我都干什么了?”
赵德仁眼神闪烁了一下,眼神慌乱地四处乱瞟,连忙摆手:“没干什么啊!我这两天一直在忙后勤采购的事,你也知道,食堂那边……”
“还跟我装?”高素梅猛地一拍桌子,声音瞬间拔高,“你是不是在小仓库里强奸了一个女生?!”
听到“强奸”两个字,赵德仁吓得脸上的肉都抖了一下,急忙冲过来想要捂住高素梅的嘴,压低声音辩解道:“哎哟我的祖宗!你小点声!这话可不能乱说啊!什么强奸?根本没有的事!这可是毁我清誉啊!”
高素梅一把甩开他的手,依旧死死地逼视着他:“没有?那你给我解释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在老婆那种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目光下,赵德仁终于顶不住了。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露出了那一双有些浑浊的眼睛,支支吾吾地说道:
““真……真不是强奸。前几天,我看到……啊,不是,我是听说有个女生在厕所偷着抽烟。”
说到这儿,他有些心虚地避开了高素梅审视的目光。
“我就过去把她堵住了,和她说要带她来找你,还要记大过、叫家长。那丫头当时就吓哭了,说怕挨打,也怕被开除……”
赵德仁说到这儿,猥琐地搓了搓手,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表情:“后来……后来是她自己主动提出来的,说愿意……伺候伺候我,让我别把这事儿告诉你。那我……我也是个男人嘛,一时没把持住,就顺水推舟了。真的,真是她自愿的!”
高素梅冷哼一声,显然对这种鬼话连标点符号都不信,但也没拆穿他,只是冷冷地问:“那后来呢?怎么又闹起来了?”
赵德仁苦着脸说道:“我也没想到啊!那丫头回去之后不知道怎么被她妈知道了。那个疯婆娘不依不饶的,来学校找我,张口就要一大笔钱,说是封口费。我也拿不出来那么多啊……”
“所以你就找了老郑?”高素梅眯起眼睛。老郑是一个跟她关系匪浅的治安队副队长。
“是……是啊。”赵德仁点了点头,“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求郑队帮了个忙。郑队派人把那女生的妈带走了,说是精神有问题,已经送到城西的精神病院去‘强制治疗’了。”
说到这儿,赵德仁似乎松了口气,甚至还有点得意:“你放心,进了那种地方,谁都能给治服帖了。那个疯婆娘已经被电了两回,现在老实多了。至于那个女生,听说她妈进了精神病院,早就吓破胆了,绝对不敢再闹了。”
高素梅听完,脸上的怒气稍微消退了一些。
“处理得还算干净。”
然后她抬起手
“啪!”
反手就是一个清脆的耳光,狠狠地抽在赵德仁那张看似严肃刻板的脸上。
赵德仁捂着脸,却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巴掌是让你长点记性!”高素梅指着他的鼻子,压低声音恶狠狠地训斥道,“赵德仁,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我竞争校长的关键时刻!多少双眼睛盯着咱们呢!坏了我的大事,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你!”
赵德仁连连点头,重新戴上眼镜,唯唯诺诺地应道:“是是是,老婆教训得是,我一定注意,一定注意……”
从教务处出来,赵德仁摸着自己发烫的脸颊,心里的火气蹭蹭往上冒。
他在走廊上阴着脸思忖了一会儿,随后来到了教学楼的一间教室后门。
透过后门的玻璃窗,他看到教室后排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生。
第三卷 第三章
瓦宁城外,几十公里处的深山腹地。
这里驻扎着李族长最精锐的亲卫部队,也是他真正的大本营。相比于城里那个虽然豪华却充满了脂粉气的司令部,这位军阀出身的枭雄更喜欢待在这座充满了硝烟与铁血味道的军营里。
正午时分,一辆黑色的防弹豪华轿车像一头出笼的猛兽,卷起滚滚烟尘,从戒备森严的军营大门呼啸而出,朝着瓦宁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车厢后排,坐着两个人。
左边那位三十多岁的男人,西装革履,面容儒雅,却带着一股常年身居高位的威严。他正是如今李族长身边的红人、地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也是高素梅心心念念想要攀附的那位“老同学”——宋奇。
而坐在他身边的女人,正是消失在学校好几天的刘莹。
此时的车内气氛有些凝重。宋奇眉头紧锁,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盯着窗外飞逝的景色,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膝盖,显露出内心的焦躁。
刘莹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他一会儿,随后从车载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了过去。
“宋委员,喝口水吧。”
刘莹的声音平和而从容:“怎么了?这么急着让我回学校,甚至还要劳您大驾,亲自陪我走这一趟?”
宋奇接过水,仰头灌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似乎稍微压住了他心头的火气。
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但依然不太看。
他转过头,看着刘莹,缓缓吐出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刘老师,亚桑乃朵在你们学校被人打了手心,她妈妈说她哭了一天了,你跟我回去看看。”
刘莹那双总是波澜不惊的眼睛里,终于闪过了一丝意外。
其实,刘莹与宋奇的交情,早在宋奇刚从北方留学归来、还没在瓦宁大展拳脚的时候就开始了。
那时候,还没人把这个只会读死书的留学生放在眼里。但刘莹不一样。当她得知宋奇是特意放弃国外优渥条件回来投奔李族长时,她就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人绝不简单。
刘莹明白一个道理:经过前段时间连绵不断的武装冲突,李族长的地盘已经迅速膨胀到了大半个邦那么大。除了大本营瓦宁、李族老家曲多之外,还有四五个县。
对于一个靠枪杆子起家的军头来说,现在的地盘已经到了极限,再扩张不太可能了。接下来的阶段,李族长最需要的不再是那些只会喊打喊杀的大老粗,而是像宋奇这样懂经营、能帮他建立秩序、树立良好政治形象的“文人”。
时间来到了几个月前。
那天,她独自一人驱车来到了瓦宁乡下一个极其偏僻的小镇。按照好不容易打听到的地址,她一路寻到了镇子边缘的一条河边。
在那里,她找到了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
当时,那个女人正和其他几个洗衣女工一起,蹲在冰冷的河水中,用力搓洗着一堆堆厚重且沾满泥污的军服。那是给附近驻军洗的,一件只能赚几分钱。
女人身上穿着当地土族的日常服饰,但那身衣服早已洗得发白,上面打着好几个补丁,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出了毛边,显得寒酸而破败。
见到衣着光鲜的刘莹找来,女人显得非常局促。她有些慌乱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湿漉漉的手,微微低着头,不敢直视刘莹的眼睛,声音怯懦:“贵人……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刘莹没有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道:“你听说了吗?宋奇回来了。”
听到“宋奇”这两个字,女人明显的愣了一下。她原本浑浊麻木的眼神瞬间变得悠远,仿佛穿透了眼前的河水,看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岁月。
良久,她才低下头,声音低沉而沙哑:“嗯……我在小卖部的电视上看到了。”
“既然看到了,怎么不去找他?”刘莹问道。
女人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双因为常年泡在冷水里而红肿粗糙的手,又看了看自己这身破烂的衣服,自嘲地笑了笑:“贵人说笑了。我现在这个样子……去找他干嘛?给他丢人吗?”
刘莹看着她,轻轻吐出一句话:“你怎么会给他丢人呢?你……不是他的‘乃朵’嘛。”
“乃朵”,是当地土族话。大意是尊贵的女主人,但特指那些出身高贵、尚未婚配的少女。在女主人正式结婚之后,下人会改口称呼“乃叶”。
在这个称呼背后,藏着一段瓦宁的往事。
刘莹了解到,在宋奇小时候,也就是李族长他们这帮军阀崛起之前,这片茫茫大山还是土族人的天下。那时候,像宋奇这样的外族人地位极低,甚至只能卖身到土族的大户人家做包身工。
当年的宋奇,就是因为认识字、脑子灵,才有幸被选中,做了当时那个土族大部落族长女儿的贴身跟班。那已经是当时外族人能做的最轻巧、最体面的活计了。
后来世道变了,李族长带着枪杆子崛起,血洗了这片土地。曾经显赫一时的土族部落迅速消亡。曾经高高在上的“乃朵”,如今也沦落至此了。
刘莹敏锐地察觉到,宋奇对这位曾经的“小主人”,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情结。所以她才会费尽周折,特意来见她。
听到“乃朵”这个久违的称呼,女人像是被烫了一下,紧张地四处张望,生怕被周围的工友听见。
她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哀求道:“贵人,求您别这么叫了。部落早就没了,我也早就不是什么乃朵了。您叫我汉名曲珍就可以了。我现在就是个洗衣裳的……我不想去见他,见了也没什么用,那是以前的事了。”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一个女孩,背着一个巨大的竹筐走了过来。那个竹筐里塞满了沉甸甸的军服,看起来比女孩瘦弱的身板还要大。
女孩费力地把竹筐放下,擦了擦额头的汗,冲着女人露出一个天真可爱的笑容,用清脆的土语喊道:“阿尼!今天要洗的衣服好多呢,我帮你一起洗吧!”
刘莹知道,“阿尼”是土语里“妈妈”的意思。
她看着那个虽然穿着破旧、但眉眼间俨然是个美人胚子的女孩,笑了笑:“你女儿?”
曲珍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几分卑微和心疼:“是……是我女儿。”
刘莹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一番那个女孩,然后转过头,看着女人,语气中带着一丝诱惑:
“你也不想带着你女儿,一辈子就在这河边洗这种又脏又臭的军服,一辈子受穷吧?”
曲珍愣住了,手紧紧攥着衣角。
刘莹笑了:“如果你愿意,跟我说说你和他的故事。或许……我能帮你想想办法。”
一周后,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当时的宋奇还是李族长手下一个刚刚崭露头角的参谋。刘莹通过关系将他约到了瓦宁城外的一座风景秀丽的山脚下。
当刘莹带着局促不安的曲珍出现在他面前时,宋奇的眼睛亮了一下。
宋奇快步走上前,全然不顾曲珍那一身寒酸的打扮,紧紧拉住了她的手,语气激动:“乃朵……真的是你?我一直在找你,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曲珍看到如今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宋奇,一时之间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她下意识地想要缩回手,却被宋奇抓得更紧。
站在一旁的刘莹,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她敏锐地捕捉到,当宋奇拉着曲珍那双因为常年洗衣服而变得粗糙红肿、甚至有些变形的手时,他的眼角极其隐晦地闪过了一丝失望。虽然一闪即逝,被宋奇很好地掩饰在了久别重逢的喜悦之下,但还是没能逃过刘莹的眼睛。
“你受苦了……”宋奇摩挲着那双粗糙的手,声音有些哽咽,“以后有我在,我会帮你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说完,他转过头,对着刘莹感激地点了点头:“刘老师,费心了。”
刘莹大方地笑了笑:“宋参谋客气了。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好得很。你们老朋友多年不见,肯定有很多话要说,不妨四处走走聊聊。我就不打扰你们叙旧了。”
说完,她转身上了自己的车,留给两人独处的空间。
宋奇拉着曲珍,顺着山间的小路漫无目的地走着。他问着这些年发生的事,曲珍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气氛虽然温情,却混合着着一股淡淡的尴尬。
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找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了。
他也很失望,因为那个人终究不是那个人了。
不知不觉间,两人转过一个弯,来到了一块巨大的青石旁。
突然,宋奇的脚步猛地顿住了,整个人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僵在原地。
只见那块青石上,坐着一个少女。
她穿着一身做工极其考究、点缀着漂亮银饰的传统土族长裙,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挽在脑后,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脖颈。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那眉眼,那神态,甚至连那坐姿,都与宋奇记忆深处那个影子一模一样。
少女正看着他来的方向,眼神清澈而明亮。她有些不确定地看了一眼宋奇身后不远处的曲珍,得到了某种确认后,又转过头,对着宋奇脆生生地喊道:
“奇奇,你过来呀。”
这一声“奇奇”,让宋奇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恍惚间,他仿佛真的穿越了时间,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夏天。同样的树林,同样的大青石,同样明艳的风景,甚至同样的温度,同样的阳光角度,以及眼前这个……与记忆中分毫不差的人。
现实与回忆在这一刻完美重叠。
他下意识地想回头问问身后的曲珍这是怎么回事,却发现曲珍不知何时已经落后了他很长一段距离,正默默地站在树荫下。
坐在石头上的少女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她微微嘟起嘴,那是种带着几分娇蛮却只显得可爱的生气,又喊了一声:
“奇奇!你愣着干嘛?快过来啊!”
那一瞬间,宋奇感觉自己的双腿仿佛不受控制一般,遵循着多年前足迹,快步走到少女面前。
他极其自然地单膝跪下,仰望着那张稚嫩而尊贵的脸庞,颤抖着声音,说出那个始终在他心头萦绕的称呼:
“亚桑乃朵……您……您怎么在这儿?我找了您好久。”
那时的宋奇还不叫宋奇,奇奇是亚桑乃朵给他取的名字,亚桑乃朵说本来想养一只小狗叫奇奇,不过她阿尼不让她养。
少女坐在青石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面前的男人,气鼓鼓地嘟起了嘴,眼神里满是娇嗔:
“找我?你还好意思说找我?我每次不开心的时候,不都是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吗?你连这都忘了吗?”
宋奇恍惚了一下,随即他瞬间接上了这句跨越时空的对话。他低下头,语气惶恐而宠溺:
“是……是奇奇笨。奇奇不知道亚桑乃朵不开心。是谁这么大胆,惹您生气啦?”
亚桑乃朵把头扭向一边,气呼呼地说道:“哼!还不是银吉她们!今天去大阿公家读书,进门脱鞋子的时候,她们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笑话我,说我脚有味道!还说……还说像我这样以后肯定找不到婆家!”
多年前那个少年,当时一脸讨好地安慰道:
“怎么会呢?她们那就是嫉妒您!整个寨子里谁不知道,咱们亚桑乃朵是最漂亮的姑娘,以后想娶您的人能从这儿排到瓦宁城去!”
听到这话,少女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嘴角微微上扬:“真的?你没骗我?”
“当然是真的!奇奇什么时候骗过您?”
说罢,宋奇完全不顾自己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定制西装,双膝跪在长满青苔的土地上,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少女的一只脚。
那是一双极具民族特色的软牛皮靴,靴筒上缀着漂亮的流苏,做工精巧。在那个年代,这是只有大贵族家的女儿才穿得起的身份象征,是寨子里手最巧的女人亲手缝制的。
宋奇动作轻柔地脱下这双靴子。
土族人那时没有穿袜子的习惯。当那只小巧玲珑的玉足暴露在空气中时,一股混合着皮革味和少女特有的汗香味扑面而来。
夏日的午后有些闷热,这双不太透气的土制皮靴里,不仅没有捂出让他不适的味道,反而酝酿出了一种独特的、带着体温的气息。
对于宋奇和当年的少年来说,这种混合着青春汗水和少女体香的气息,却是世界上最迷人的味道。
他毫不犹豫地把脸贴了上去,深深地嗅着少女的足底,像是在品尝什么绝世珍馐。
当时那个少年,抬起头,眼神迷离而痴狂:“亚桑乃朵的脚,好香呢。”
女孩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想要把脚收回去:“好啦好啦,虽然知道奇奇是在骗我哄我开心,但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就不生气啦。”
当年的少年听了亚桑乃朵的话有些急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急忙跪着上前两步:“奇奇没有骗您!奇奇永远不会骗亚桑乃朵!”
说罢宋奇再次捧起少女那只可爱的脚丫,低下头,张开嘴,虔诚地含住了那圆润的脚趾。
他的舌头灵活地在少女的脚趾缝里穿梭,贪婪地吮吸着、舔舐着每一寸肌肤,发出啧啧的水声。那动作既像是在清洁一件圣物,又像是在品尝一种禁果。
当年,那个少女被少年的举动弄得愣住了,害羞的想阻止他,但不知为什么,什么也没做。
良久,宋奇抬起头,嘴角还挂着一丝晶莹的津液,眼神中满是满足与幸福:
“真的……亚桑乃朵的脚是甜的,比牛奶还要甜。”
当年的那个少年,每次看到亚桑乃朵端着那碗牛奶喝得香甜时,总是在心里默默地想:那一定就是世界上最香甜的东西吧?
但那天以后,宋奇觉得,牛奶可能,也许,只能算是世界上第二香甜的东西吧。
宋奇下山时,刘莹坐在车里的刘莹远远地看到,宋奇和那位被叫做“亚桑乃朵”的少女,肩并肩从山上走了下来。
两人有说有笑,表情亲昵。少女拉着宋奇的手,一路上有些兴奋地说着什么,脸上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而宋奇则满眼宠溺地看着她,点头回应,偶尔还会突然坏笑着趴在她耳边低语几句。
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引得少女一阵娇嗔,红着脸用小拳头轻轻捶打着他的胸口,然后不好意思地把脸藏进了他的怀里。
而在他们身后十几米远的地方,当年的亚桑乃朵--现在的曲珍,却像个影子一样默默地跟着。她看着前方那对亲密的背影,神情复杂,有欣慰,也有一丝丝的落寞。像是落选了童话剧女主角资格的孩子。
走到车前,宋奇非常绅士地替少女打开了自己那辆豪华轿车的后门,让曲珍和少女坐了进去。
安排好一切后,他转身走向了刘莹的车,拉开门坐进了副驾驶。
车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声音。
宋奇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透过车窗,深情地看了一眼那辆载着两个“亚桑乃朵”的车,良久才收回目光。他转过头看着刘莹,嘴角带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
“刘老师,这份‘小礼物’,您太用心了。让人感动,也让人……有点害怕呢。”
刘莹神色如常地笑了笑:“宋参谋喜欢就好。我只是单纯地想和你交个朋友。”
“朋友?”宋奇挑了挑眉,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如此心机手段,恐怕不是交友之道吧?刘老师就不怕吓到我,让我不敢和你做朋友?”
面对宋奇的质问,刘莹没有丝毫慌乱,反而笑得更加灿烂。她转过头,直视着宋奇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在这个世道,若没有这样的心机和手段,怕你……觉得我不配和你做朋友呢。”
宋奇神情一滞,随即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哈哈哈哈!好!好!好一个‘不配’!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笑声渐歇,宋奇收起了之前的玩世不恭,神色变得郑重起来。他伸出右手,就像今天两人才第一次见面一样,极其正式地说道:
“你好,朋友。我叫宋阿柱,现在叫宋奇。很高兴认识你。”
刘莹眼中的笑意更深。她也伸出手:
“你好,我叫刘莹。能和你做朋友,是我的荣幸。”
两只手在空中有力地握在了一起。
哈哈 我喜欢气味系还有强制羞辱那种让m无法反抗 男s的话可爱的小男孩s可以 扶她也很好 再就是比较喜欢女女的 三公主被老师虐那段太戳我xp了 那段是我看过最爽的m文了回味无穷啊
很有真实感啊,不像是一个单纯的黄文了。xp偏向女女一些,女s男m也行;小女主调教m,或者女主人调教小女孩。
nnggk:↑很有真实感啊,不像是一个单纯的黄文了。xp偏向女女一些,女s男m也行;小女主调教m,或者女主人调教小女孩。
对呀,对呀。故事嘛,我觉得这样才有趣。单纯的色色剧情其实写来写去都是那些东西。感觉有了剧情,有了人物,尤其是剧情和人物比较真实时,这样色色的情节才会有趣,鲜活。
肥瘦肉夹馍:↑nnggk:↑很有真实感啊,不像是一个单纯的黄文了。xp偏向女女一些,女s男m也行;小女主调教m,或者女主人调教小女孩。
对呀,对呀。故事嘛,我觉得这样才有趣。单纯的色色剧情其实写来写去都是那些东西。感觉有了剧情,有了人物,尤其是剧情和人物比较真实时,这样色色的情节才会有趣,鲜活。
是的,有剧情有人物,色色才有意义。纯色色就像快餐,填肚子可以,经不起反复看。
最后刘莹会扳倒李族长吗…唉,还是希望最后是女性站在最高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