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maso:↑邢友孝:↑站长的恋足源于社会建构的理论,倒是愿闻其详。
我相信很多人恋足的主要起因是社会上通常认为脚是低下而肮脏的部位。正因如此,恋足时才会有「突破正常社会行为」的偷食禁果般的快感,甚至产生被羞辱、被作践的快感。哪怕一个人意识里完全不觉得脚是低下而肮脏的部位,但因为潜意识里受这种社会规训的影响,依然会觉得自己去舔脚时有种「卑贱感」,因而获得快感。
谢谢站长详细地答疑解惑。
在普通女生里,因为觉得脚脏,因而不愿意让人舔的,的确是大有人在。
而且这个说法,对于解释恋足-受虐之间的紧密联系倒是格外方便。
因为恋足带来的是被羞辱的快感,所以自然而然就发展出了受虐倾向。
不过,也或许还有另一种解释的可能性。
佛洛依德学派的说法是,因为性器官是更大的禁忌,不能触碰(这里不是指用手触摸,而是指话语层面上),所以我们只能把离性器官比较近的脚或者臀作为替代,因此脚或臀才具备了性唤起的作用。
这个说法乍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但细想又很牵强。
不管怎么说,可能都会绕回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老问题上:
我们是因为恋足才喜欢上受虐呢?还是因为有潜在的受虐倾向才导致恋足呢?
我的记性不好,童年记忆很模糊,但我好像是从性意识还没有萌发的时候,就开始恋足了。
所以仅就我的个体体验来说,应该是由恋足发展为受虐这一路的。
不知道别的同好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