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maso:↑我收到一些关于此事的私信和举报。在此回复一下:你要这样包庇他那我每天都在这里发正常PC破解游戏得了,反正他刷了恶心我,我也刷让他的帖子滚下去,反正你没界定标准我也没违规,直接把游戏区毁了一了百了得了。
- 我确认了在游戏区发布「非 M 向」的游戏本身并不违规。原则上说发布任何游戏(哪怕完全不色情的)都不违规。
- 很难有明确的标准界定什么样的游戏「符合本站主题」,进行明确的划线。由管理员来进行这样的界定也不合适。这一点我也和其他管理员讨论过。
- 其他用户批评这种刷板行为,是很合理的。表达观点和提出批评本就是非常合理的。大多数用户的观点应该得到尊重。
- Nulla poena sine lege,这种情况下管理员没有特别好的处理方式。如果希望修订板规来更好处理这种情况,欢迎提出意见。
我同时也注意到,涉事用户存在一些明显不妥的行为,例如:这样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写明的规则,但显然是违反本站制度的精神,并且缺少最基本的 decency 的。或许确实应该修订板规来遏止这种行为。
- 通过开多个小号来规避发帖数量限制。
- 多个小号之间互相点赞。
千黎明:↑不至于。论坛是大家的毁了谁也看不了。出个新规非M游戏发整合贴,需要自取,只要不刷榜大伙儿不会有意见。chromaso:↑我收到一些关于此事的私信和举报。在此回复一下:你要这样包庇他那我每天都在这里发正常PC破解游戏得了,反正他刷了恶心我,我也刷让他的帖子滚下去,反正你没界定标准我也没违规,直接把游戏区毁了一了百了得了。
- 我确认了在游戏区发布「非 M 向」的游戏本身并不违规。原则上说发布任何游戏(哪怕完全不色情的)都不违规。
- 很难有明确的标准界定什么样的游戏「符合本站主题」,进行明确的划线。由管理员来进行这样的界定也不合适。这一点我也和其他管理员讨论过。
- 其他用户批评这种刷板行为,是很合理的。表达观点和提出批评本就是非常合理的。大多数用户的观点应该得到尊重。
- Nulla poena sine lege,这种情况下管理员没有特别好的处理方式。如果希望修订板规来更好处理这种情况,欢迎提出意见。
我同时也注意到,涉事用户存在一些明显不妥的行为,例如:这样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写明的规则,但显然是违反本站制度的精神,并且缺少最基本的 decency 的。或许确实应该修订板规来遏止这种行为。
- 通过开多个小号来规避发帖数量限制。
- 多个小号之间互相点赞。
白云酱Claubey:↑唔完蛋,感觉又是要开周本的感觉20+太多了,十几个基本就是一整个屏幕了。五六个以内就好,短期内很难有大量M游同时出现。
是的可以发一个整合贴其实对于短期内分享大量(20+个)游戏更合适呢
jiejievsjack:↑泥潭神秘的收藏搜索和楼层定位逻辑基本上宣判了搞不了大整合帖。yyazxsy:↑所以到底凭啥m系论坛要允许发非m游戏内容 搞不懂....平台的主旨是包容其实可以理解也应该提倡。
这件事解决起来也不难,准备大量发游戏的直接发整合贴就可(以后有新大佬短期内打算大量发以前发过的旧资源也可以靠新规避免刷板)。好处有三个:
1.大佬拿了网盘推广赚了米,以后会有更多分享的动力。
2.总会有真萌新不会找资源,资源整合贴或多或少能帮到他们。
3.没了刷榜,大伙儿不会被困扰,平台能恢复以往的平静。
总之不是什么大错,杀人不过头点地,以后不刷版发整合贴大伙儿还是愿意说谢谢大佬的。
YSR-04E:↑倘若按照这种思路做的话有点疑问:是的,这就是一直以来没有很明确做类似规定的原因之一。实践上这类规定一定会变成猫鼠游戏;哪怕完全不管法律问题,技术上最终也一定会变成 unenforceable 的。
- 如果把“同一用户”按照网络环境暴力确认,是否换个IP就能绕过呢~
众所周知代理满天飞,按机房杀大陆可能不剩几个用户了~- 如果
野蛮文明一点,使用Cookie、浏览器指纹、设备指纹,是否有法律风险呢~
- 试图使用Cookie作为温和唯一标识被用户主动清除怎么办~
说起来反面情况像『回忆一些和女友恋爱时期的调教日常』大结局多人一台设备女主亲自回帖又怎么处理呀~- 收集Browser Fingerprint是否和
chromaso:↑最大程度保护用户的隐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户的注册或访问信息。不使用任何统计或用户标识工具,不添加任何第三方 cookie。不使用任何可能存在隐私风险的组件。相悖呢~- 假设采用浏览器指纹有点效果了,可如果对面不仅不听还起了好胜心,采取各种限制,上虚拟机和自动化脚本,增加噪声怎么办呢~
- 所以~不得不继续假设咱们搞风险环境检测,齐心协力上设备指纹,从硬件开始杀,我们上风控系统,读MAC、搞APP用SDK向操作系统申请权限,终于胜利了,是不是会进去呢~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最有趣的发展~假设祭出杀器,就要全杀光,让 FPR爆炸,给每个账号搞行为特征识别的工程量对个人开发者是不是也太大了,站长会不会死?
Vision_:↑限制[同一用户]在相近时间频繁发布大量主题帖 是否可行?这个说法我觉得基本是可行的。如上面所说,规则先写了,不一定总要主动、严苛的执行;而可以暂且作为一个 honor system;但做出格的事被抓到了违反这一条,那就别怪被封号。
同一用户:用户是实际登陆社区的个人或主体,而账号只是该用户用于访问服务的不同身份凭证。因此,同一个人即使注册、使用多个不同账号,仍可能被认定为“同一用户”。
chromaso:↑一人使用多个用户时,应自觉在发帖数、功能限制上将自己的不同用户视作同一用户;禁止利用注册不同帐号来绕过功能限制或进行诈欺的措辞,并把【处分】一节里的描述改为了:
chromaso:↑一个用户被封禁、屏蔽、触及发帖数量限制或其它功能限制后,为绕过限制而另创建新用户的,管理员一旦确认新用户实为同一人所创建,将立刻封禁
chromaso:↑我收到一些关于此事的私信和举报。在此回复一下:道理我都懂,但是确实很像护着。咱既然都叫M站了,就算没限制M系以外的作品不能发,那也至少应该是个1/9比例吧,他这种带着明确目的发了一堆诡异作品的已经超越了“我是好心,你们怎么不领情呢,你们这种白眼狼会伤害到热心搬运工的”这个洗地范畴了。别说各种网站了,现在纸飞机随便一搜有的是几十个频道,没梯子的人也有的是网站搜到各种类型作品,我们这种小众圈子要是还要被恶意介入那我真的很失望,如楼上某位所言,不如大家一起把各种3A游戏全分享过来。我看看各位管理员是否还要坚持那种漏洞百出的站规。大哥,我们是在被人爆吧,理解一下谢谢,别当和事佬了,这站就不该有那么多无关帖污染主页ok?
- 我确认了在游戏区发布「非 M 向」的游戏本身并不违规。原则上说发布任何游戏(哪怕完全不色情的)都不违规。
- 很难有明确的标准界定什么样的游戏「符合本站主题」,进行明确的划线。由管理员来进行这样的界定也不合适。这一点我也和其他管理员讨论过。
- 其他用户批评这种刷板行为,是很合理的。表达观点和提出批评本就是非常合理的。大多数用户的观点应该得到尊重。
- Nulla poena sine lege,这种情况下管理员没有特别好的处理方式。如果希望修订板规来更好处理这种情况,欢迎提出意见。
我同时也注意到,涉事用户存在一些明显不妥的行为,例如:这样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写明的规则,但显然是违反本站制度的精神,并且缺少最基本的 decency 的。或许确实应该修订板规来遏止这种行为。
- 通过开多个小号来规避发帖数量限制。
- 多个小号之间互相点赞。
幽谷听泉:↑如果你能少发点屎大家都会感激你的🙏🏻q152543563:↑你以为我想开大小号吗?发帖有限额,其他的账号24小时内回复不了消息。拜托别回我了,有问题去跟站长反应,我听站长的。站长说啥我做啥,站长如果同意你们的想法,叫我停止分享我就不再发了是我打扰了。拜托你们有点素质,不要污蔑,不要一直人身攻击,更不要道德绑架幽谷听泉:↑能别开大小号在这串么。经典接受批评我不改,我的事情不能受影响。你被影响了,自己花时间解决迁就我,无关对错。你早说你是这样人不就行,谁想理你。q152543563:↑不要人身攻击,字句里没必要带脏话。发帖打扰了版面体验,这一点我接受批评,后面会注意控制频率。但我也是在站长允许的规则内分享资源,没必要上升到人格辱骂。觉得刷屏影响观感,建议让站长出个屏蔽功能,直接【屏蔽我】,界面自然就干净了。解决方法也老早给出了,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回复这句话了,正确的做法是在版块调整帖向站长建议开辟单独的子板块,而不是攻击合规分享的楼主,论坛目前没有专门的子板块,我只能发在游戏区,后续有分版建议我也支持。言尽于此,不再回复。青鸢祈雪:↑别逗我笑了,扣帽子你是有一手。论坛用户倾向你要不要读读论坛名,敢做不敢当,当了婊子要立坊。普通用户分享点其他也挺好,刷十几条起步还要给洗么。骂你两句都受不了,刷屏的时候不想着别人好不好受q152543563:↑直接骂,不违反规则,但是违反普通用户的体验。你都没素质影响别人体验了,还不准别人骂。那你就是纯没素质了,用“用户体验”偷换概念,强行给自己的抱团辱骂洗白。把“你不符合我的喜好”等同于“你没素质”,进而推导出“我有权骂你”,纯纯的强盗逻辑。
chromaso:↑可以加个“不推荐”功能,如果主题收到大量用户的“不推荐”,或者包含盈利行为,就给折叠起来。至于建小号的问题,可以采用邀请制。YSR-04E:↑倘若按照这种思路做的话有点疑问:是的,这就是一直以来没有很明确做类似规定的原因之一。实践上这类规定一定会变成猫鼠游戏;哪怕完全不管法律问题,技术上最终也一定会变成 unenforceable 的。
- 如果把“同一用户”按照网络环境暴力确认,是否换个IP就能绕过呢~
众所周知代理满天飞,按机房杀大陆可能不剩几个用户了~- 如果
野蛮文明一点,使用Cookie、浏览器指纹、设备指纹,是否有法律风险呢~
- 试图使用Cookie作为温和唯一标识被用户主动清除怎么办~
说起来反面情况像『回忆一些和女友恋爱时期的调教日常』大结局多人一台设备女主亲自回帖又怎么处理呀~- 收集Browser Fingerprint是否和
chromaso:↑最大程度保护用户的隐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户的注册或访问信息。不使用任何统计或用户标识工具,不添加任何第三方 cookie。不使用任何可能存在隐私风险的组件。相悖呢~- 假设采用浏览器指纹有点效果了,可如果对面不仅不听还起了好胜心,采取各种限制,上虚拟机和自动化脚本,增加噪声怎么办呢~
- 所以~不得不继续假设咱们搞风险环境检测,齐心协力上设备指纹,从硬件开始杀,我们上风控系统,读MAC、搞APP用SDK向操作系统申请权限,终于胜利了,是不是会进去呢~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最有趣的发展~假设祭出杀器,就要全杀光,让 FPR爆炸,给每个账号搞行为特征识别的工程量对个人开发者是不是也太大了,站长会不会死?我自己作为一个经常套虚拟机、戴 Tor、甚至利用过 real device cloud 的人,可太清楚了。
此前站里对于 ban evasion 条款的执行并不总是极其严苛,也是这个原因。任何形式的封禁,对方都总有办法建小号。管理员的精力是有限的且是高价值的;真遇到愿意无限投入精力来跟管理员死磕的人,最后只会是管理员吃亏。与其浪费精力玩那样的猫鼠游戏,还不如遇到问题先尽量 deescalate。
当然,话虽然这么说,我觉得就如同 ban evasion 条款一样,把限制先写到板规里是没问题的。就算对方实在想玩猫鼠游戏,尽量提高对方的违规成本也就够了,没必要滴水不漏。正如那句老话所说的——没有绝对安全的系统,只需要让钻漏洞的成本高于其收益,安全措施就是相对有效的了。Vision_:↑限制[同一用户]在相近时间频繁发布大量主题帖 是否可行?这个说法我觉得基本是可行的。如上面所说,规则先写了,不一定总要主动、严苛的执行;而可以暂且作为一个 honor system;但做出格的事被抓到了违反这一条,那就别怪被封号。
同一用户:用户是实际登陆社区的个人或主体,而账号只是该用户用于访问服务的不同身份凭证。因此,同一个人即使注册、使用多个不同账号,仍可能被认定为“同一用户”。这可是严格立法、选择执法的智慧。
我已经在板规【滥发】一节里加上了:chromaso:↑一人使用多个用户时,应自觉在发帖数、功能限制上将自己的不同用户视作同一用户;禁止利用注册不同帐号来绕过功能限制或进行诈欺的措辞,并把【处分】一节里的描述改为了:chromaso:↑一个用户被封禁、屏蔽、触及发帖数量限制或其它功能限制后,为绕过限制而另创建新用户的,管理员一旦确认新用户实为同一人所创建,将立刻封禁
yumo16:↑不建议添加“不推荐”功能。与站内“鼓励自由表达”的宗旨不符。chromaso:↑可以加个“不推荐”功能,如果主题收到大量用户的“不推荐”,或者包含盈利行为,就给折叠起来。至于建小号的问题,可以采用邀请制。YSR-04E:↑倘若按照这种思路做的话有点疑问:是的,这就是一直以来没有很明确做类似规定的原因之一。实践上这类规定一定会变成猫鼠游戏;哪怕完全不管法律问题,技术上最终也一定会变成 unenforceable 的。
- 如果把“同一用户”按照网络环境暴力确认,是否换个IP就能绕过呢~
众所周知代理满天飞,按机房杀大陆可能不剩几个用户了~- 如果
野蛮文明一点,使用Cookie、浏览器指纹、设备指纹,是否有法律风险呢~
- 试图使用Cookie作为温和唯一标识被用户主动清除怎么办~
说起来反面情况像『回忆一些和女友恋爱时期的调教日常』大结局多人一台设备女主亲自回帖又怎么处理呀~- 收集Browser Fingerprint是否和
chromaso:↑最大程度保护用户的隐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户的注册或访问信息。不使用任何统计或用户标识工具,不添加任何第三方 cookie。不使用任何可能存在隐私风险的组件。相悖呢~- 假设采用浏览器指纹有点效果了,可如果对面不仅不听还起了好胜心,采取各种限制,上虚拟机和自动化脚本,增加噪声怎么办呢~
- 所以~不得不继续假设咱们搞风险环境检测,齐心协力上设备指纹,从硬件开始杀,我们上风控系统,读MAC、搞APP用SDK向操作系统申请权限,终于胜利了,是不是会进去呢~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最有趣的发展~假设祭出杀器,就要全杀光,让 FPR爆炸,给每个账号搞行为特征识别的工程量对个人开发者是不是也太大了,站长会不会死?我自己作为一个经常套虚拟机、戴 Tor、甚至利用过 real device cloud 的人,可太清楚了。
此前站里对于 ban evasion 条款的执行并不总是极其严苛,也是这个原因。任何形式的封禁,对方都总有办法建小号。管理员的精力是有限的且是高价值的;真遇到愿意无限投入精力来跟管理员死磕的人,最后只会是管理员吃亏。与其浪费精力玩那样的猫鼠游戏,还不如遇到问题先尽量 deescalate。
当然,话虽然这么说,我觉得就如同 ban evasion 条款一样,把限制先写到板规里是没问题的。就算对方实在想玩猫鼠游戏,尽量提高对方的违规成本也就够了,没必要滴水不漏。正如那句老话所说的——没有绝对安全的系统,只需要让钻漏洞的成本高于其收益,安全措施就是相对有效的了。Vision_:↑限制[同一用户]在相近时间频繁发布大量主题帖 是否可行?这个说法我觉得基本是可行的。如上面所说,规则先写了,不一定总要主动、严苛的执行;而可以暂且作为一个 honor system;但做出格的事被抓到了违反这一条,那就别怪被封号。
同一用户:用户是实际登陆社区的个人或主体,而账号只是该用户用于访问服务的不同身份凭证。因此,同一个人即使注册、使用多个不同账号,仍可能被认定为“同一用户”。这可是严格立法、选择执法的智慧。
我已经在板规【滥发】一节里加上了:chromaso:↑一人使用多个用户时,应自觉在发帖数、功能限制上将自己的不同用户视作同一用户;禁止利用注册不同帐号来绕过功能限制或进行诈欺的措辞,并把【处分】一节里的描述改为了:chromaso:↑一个用户被封禁、屏蔽、触及发帖数量限制或其它功能限制后,为绕过限制而另创建新用户的,管理员一旦确认新用户实为同一人所创建,将立刻封禁